百度爱采购商品品牌管理规范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目的及依据】为了规范爱采购商品品牌的使用,维护品牌信誉,促进市场发展,提升爱采购的消费体验,保障消费者和生产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爱采购所有商家。

第二章 定义

第三条 【品牌定义】品牌,是识别商品、服务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本规范中的品牌仅指已在商标注册主管机关提交申请并获得商标注册证书的名称、标志等。

第三章 申请准入及变更

第四条 【品牌准入】商家可根据自身需求按照爱采购品牌申请操作流程在线申请品牌核验,申请核验的品牌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被商标注册主管机关核准注册;

(二)不得与已经进行品牌核验的品牌在文字、读音、含义、图形构图、颜色或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同或近似;

(三)不得为缺乏显著特征的通用名称;

(四)特定行业品牌除需遵守本规范以外,还需满足特定行业要求。

第五条 【品牌授权准入】商家如果申请品牌核验的品牌为授权的品牌,需要提供品牌授权书,可以按照爱采购的品牌授权书格式提供(点击下载“品牌授权书”格式),也可以自己提供品牌授权书,只要授权书符合以下的要求即可:

(一)授权书中应包含以下内容:被授权公司名称、授权品牌(商标名称及商标注册号)、授权有效期、授权使用范围(需包含爱采购平台)、授权公司公章;

(二)提交授权书要注意以下几点:

  1. 被授权公司名称需要完整;

  2. 授权品牌名称与商标名称一致;

  3. 多级授权有效期要求:下一级授权的有效期不能超过上一级授权有效期;

  4. 多级授权需要保证授权链条完整,可追溯至商标证书原始权利人。

(三)若商标权人为自然人,授权公司公章处需商标权人亲笔签名,同时需提供其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所有资质需加盖开店公司红章。

第六条 品牌所有人的其他品牌如有被处罚或清退历史记录的,爱采购有权拒绝其准入。

第七条 【名称变更】品牌申请完成并经爱采购审核后即核验成功。如该品牌名称发生变更,爱采购可依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官方信息对品牌名称进行变更。

第四章 使用规范

第八条 品牌的使用,是指将品牌信息用于店铺装修、店铺名称、域名、商品信息描述中,或商品包装、交易文书,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活动中。

第九条【信息发布】爱采购商家发布品牌信息须符合如下信息发布要求:

(一) 品牌信息对应商品的类目须与品牌对应商标的注册类别相匹配;

(二)不得发布与商品品牌不一致的品牌信息;

(三)商品、店铺、域名等信息中不得包含未经他人许可使用的品牌信息;

(四)不得发布已被爱采购清退的品牌信息;

(五)爱采购已准入品牌相同或相似类目下,不得发布与该品牌文字、图形等要素或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构成相同或近似的品牌信息。

第五章 违规处理及清退

第十条【违规处理】商家在品牌使用的过程中违反本规范相关规定,爱采购将按照平台规则对其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品牌对应商标的注册类别与爱采购类目不匹配时,爱采购将解除该品牌与爱采购类目的关系,并下架该品牌已解除类目关系的所有商品。

第十二条【清退】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爱采购有权清退该品牌:

(一) 所发布的品牌信息造成消费者混淆;

(二) 该品牌商品被抽检多次不合格;

(三) 该品牌所对应的商标已被依法无效;

(四) 品牌中含有缺乏显著特征的通用名称;

(五) 特定行业品牌已不满足行业要求;

(六) 经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等行政主管机关通报和新闻媒体曝光,系质量不合格的;

(七) 已入驻品牌有被处罚或清退的历史记录,爱采购将评估该品牌所有人的其它入驻品牌是否存在类似情形,并有权将该等品牌进行清退。

品牌因上述情形第(一)、(二)项被清退的,爱采购将对已清退品牌对应的商品进行删除,商家扣店铺分处理。

品牌因上述情形第(三)、(四)、(五)、(六)或(七)项被清退的,爱采购将对已清退品牌对应的商品做下架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爱采购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用户合法权益需要、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规范并以公告的形式向商家公示通知,修订后的规则于通知指定日生效。

第十四条【生效时间】本规范于2021年12月2日首次发布,自发布之日起7日后生效。